FTIR儀校準和期間核查
FTIR儀校準和期間核查
(1)校準 目前FTIR儀一般采用國家教委(現教育部)標準JJG(教委)001-1996《傅里葉變換紅外光譜儀檢定規程》進行校準。該方法規定FTIR儀的校準周期為兩年,適用于新安裝或維修后的校準和定期校準;校準的主要內容包括波段范圍、基線噪聲、分辨率、準確度、重復性、計算機功能等。
(2)期間核查 根據ISO/IEC 17025:2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要求》或CNAS-CLOI:,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要求,檢測儀器應進行期間核查。期間核陔查是指為保持對儀器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防止儀器由于性能下降或有故障發生E而使測定結果偏離而產生錯誤信息,在兩次檢定或校準之間進行的核查。
只要有標準聚苯乙烯薄膜即可,如果日常使用的是2cm^-1以下分辨率,可按照JJG(教委)001-1996中規定的方法進行;如果要核查1cm^-1以上高分辨率,還需要有分析純的CO氣體和10cm氣體池。作為期間核查,不一定所有項目都進行核查,每次可只選擇其中幾個項目核查,不同的期間輪換核查項目即可。
根據核查結果確定儀器是否可以繼續使用。如果核查結果異常,應進行分析,或者與儀器生產廠維修工程師聯系,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核查或請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同時對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必要時應追溯已檢測過的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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