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調整儀器
定期調整儀器
為了確保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等儀器的測定準確度,儀器在工作幾個月后或者儀器被搬動后,由于光源燈可能經過振動略偏離原來位置,必須對光源燈、波長等進行調整,以保證儀器的正常使用和獲得準確的測量結果。
(1)光源燈的調整
不同儀器光源燈的調整方法有所不同,以下以721型可見分光光度計為例對光源的調整步驟來說明。儀器處于可見光工作狀態,將波長調到580 nm處,把狹縫調到最大,把一張白紙放置于比色皿盒邊出光口處。開啟儀器電源,上、下、左、右移動燈的位置,直到成像在進狹縫上,調節燈座上螺釘與螺母的相對距離可改變鎢燈燈絲的高度。燈的水平位置可通過旋松裝有燈座、開有長槽的底板中兩個螺釘,底座連同底板在水平位置作前后移動或左右移動。直到反色光對準狹縫中心。繼續緩慢移動燈座使光斑最大最亮及中間色澤均勻,然后將螺絲緊固。
(2)波長校正
采用機械方式調節波長的儀器,在使用過程中,由于機械振動、溫度變化、燈絲變形等原因,經常會引起刻度盤上的波長讀數與實際通過溶液的波長不符合的現象,影響測定結果的精度,需要經校正。校正波長的方法有多種,一般在可見光區校正波長最簡便的方法是采用錯釹濾光片,測出529nm和808nm處的2個吸收峰最大吸收波長,如果測出的最大吸收波長與儀器標示值相差3nm以上,皮長分度盤標值。(不同型號的儀器波長讀數的校正方法有所不同,應按儀器說明書進行波長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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